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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出花园的习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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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花园

 在潮汕地区,未行成人礼的孩子,就像花园里的花木,被公婆母(专门庇护小孩的神)、园丁(长辈)们悉心照料着,出花园的这一天便要拜别公婆母,成为已长成的新人。初六那天,男孩子要到理发铺刮脸,女孩则要挽面(用白纱线打成一个三角形的活结,由两只手和口各控制一端,借线的张合拉扯而夹去汗毛)去掉胎毛,表示出落为成人。初七这一天,出花园者穿新衣、着新鞋、头戴石榴枝,不但一整天都不用干活,还可以到处游玩。祭拜过后的早餐是一家人就餐,出“花园”的主角坐上座,举箸之后,别人才可以吃东西,“出花园”者坐上正位,鸡头朝着他(她),由“出花园”者自吃,鸡头便成了他(她)的专利。(吃公鸡头和穿红木屐的习俗,传说来源于明嘉靖年间潮州状元林大钦。传说林大钦少时读书,买不起红鞋,便穿红木屐。一天,他放学回家,见有老者抱着一只公鸡蹲在地上,旁边还有一对红联纸,一张没有字,一张写着:“雄鸡头上髻。”老者要求路过者应对,对得上可得这只公鸡,对不上者仅赔他一页对联纸。林大钦站了一阵,对曰:“牝羊颔下须。”老者称赞他对得好,并将公鸡送他。回到家里,林大钦父亲将公鸡宰了,煮熟后砍了个鸡头奖励大钦,以示独占鳌头之意。后来,大钦果然得中状元,名扬天下。潮人以为这是个好兆头,在孩子入学时就给买双红木屐,给他抱大公鸡,孩子“出花园”时就给吃鸡头。)其意义是,长大后能出人头地,兴旺发达。在普宁等地还需要吃父母先准备好的猪内脏,包括猪肠、肚、肝、肾、心,猪内脏煮熟后,下点糖,每样都让孩子吃一点。其寓意就是15岁了,人必须更新内脏,抛弃肮脏的东西。

“出花园”习俗,潮州各地也略有不同。

潮安县要用12样鲜花泡水给“出花园”者沐浴;要换新衣,穿红木屐,围新肚兜(肚兜里藏桂圆和“顺治”钱);当日要躲在房子里,不能出来见天,如果遇特殊情况要出来(比如要上学),一定要戴竹笠或帽子遮头。饶平县用榕树枝、竹枝、石榴花、桃树枝、状元竹、青草各一对合并12样花草泡水给“出花园”者沐浴。有些地方女孩“出花园”改换吃母鸭头,表示将来能生儿育女。

这一天,还会领受到一种特殊的祝福—敲头(一般是用食指和中指屈指而敲),出花园者不能怒不能躲,而其弟、妹也可代替遭受这样的“礼遇”。因为它代表能屈能伸,也意指越敲打越长进。孩子“出花园”这天中午,家人还要备办丰盛的午餐,有鱼肉、鸡蛋,共十二道菜。青菜以厚合、青蒜、芹菜等为主,其意是吃了厚合,“出花园”后处处“合想”;青蒜,长大后能算会除,聪敏伶俐;芹,是终身勤劳。

潮汕一些禁忌

未满15岁的孩子不能吃鸡脚,因为人们认为吃了鸡脚的小孩手会颤抖,写不好字。切忌吃饭时持碗边走边吃,否则长大后读书办事精神不集中,*不守舍;不能用盘、碟盛饭,这样会使肠肚变浅,长大后气量变小,胸怀狭窄;提筷时忌握在筷末端,说是握筷的位置跟娶亲有关,握的低老婆在近处,握太高或筷末端,老婆在远处;碗底宜干净:饭粒如不干净,将来娶麻脸老婆;切忌用筷子敲打盘碗,因为乞丐在讨食时是一手持碗一手持筷,到人家门口讨食时就用筷子击碗沿边;用筷时忌筷子长短不一,否则长大后每次外出会误渡;也忌游筷,即是用筷支挟菜时拿不定主意,在菜盘上游动,这样长大后办事会不认真、不成功。这些禁忌虽然带有迷信色彩,却是对小孩行为规范的一种教育。


  在有些人看来,这些讲意头的种种行径像是迷信或可笑的,但是这也是他们传承下来的传统和文化,作为子孙的我们,即使知道科学,也还是要去尊重祖先传承下来的习惯和风俗。

“出花园”的传说

 成人礼是标志着每一个人正式进入社会的人生礼仪形式,是人的生命历程中的重要转折点。我国是多民族国家,行成人礼的形式多样,异彩纷呈,如浙江台湾一带的“做十六”,如山西一带的“圆锁”,我们潮汕则为“出花园”。如果寻根溯源,则是出自西汉戴圣编纂《礼记。冠义》和《礼记。曲礼上》中的男子冠礼和女子笄礼,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仪节发生了简化或变异。


  潮汕民间计算年龄,喜用虚龄计算,即用“年对年,多一年”的方法。潮人视虚龄十五岁即为成人(古人称成童),需行“成人礼”。潮汕人行成人礼很有特色,名曰“出花园”。


  为什么潮汕行成人礼叫“出花园”,而且流传很久,至今不衰?


  以前潮汕人凡家中有婴儿者,都需在农历七月初七拜“九子母神”(潮阳称床脚婆,潮安、揭阳称公婆母)。九子母神即佛经中的九子*母。据《佛说*子母经》,王舍城有佛出世,举行庆贺会。五百人在赴会途中遇一怀孕女子(即后来的*子母)。女子随行,中途流产,而五百人皆舍她而去。女子发下*誓,来生要投生王舍城,食尽城中小儿。后来她果然应誓,投生王舍城后生下五百儿女,之后日日捕捉城中小儿喂之。佛祖知悉后,劝化她改恶从善,她不听。于是,佛祖用神力将她最心爱的小儿子嫔伽罗扣在托钵下以示惩戒。*子母寻遍天下而不得,悲痛欲绝,只好哀求佛祖施助。佛祖说,你有五百子,仅失一子,就如此悲痛,人家只有一两个儿女,你竟把他们的孩子吃掉,难道他们的父母就不痛心吗?*子母听后,恍然大悟,接受五戒,皈依佛法,改恶从善,成为护法二十诸天之一。从此,她成为保护小孩的“诃利帝母”(梵文音译)。凡“有疾病无儿息者,飨食荐之,咸皆遂愿”。佛教自汉末传入中国后,逐渐世俗化,并广泛吸收中国元素,民间将她当做送子娘娘供奉。有人称为欢喜母、爱子母。在佛寺中的造像是汉族中年妇女,身边围绕着一群小孩,手抚或怀抱着一个至多个小孩。她的生日是七月初七,所以在这一日,家中有小孩者都要跪拜,旨在得到她的保佑。


  民国翁辉东辑《风俗志》(列饶宗颐总纂《潮州志》之一)说:“七月初七九子母诞,有婴孩之家,必祀九子母于床上,值男女十五岁时,即于是日盛大祭祀,谓为出花园。”


  即过了虚龄十五岁以后,小孩已是成人,不需九子母神保佑,但这最后一次祭拜子母神要郑重其事,这一次行礼即“出花园”。


  清代陈坤(~?,字子厚,浙江钱塘人),于同治元年()以大兴监生署潮阳知县,在任职二年中,广泛
  民间对“出花园”有另一种传说,以为人在童婴时,有祖父母、父母和兄姐的呵护,如同生活在“花园”中,一路鲜花。而已经是成人走上社会,就再不是一路鲜花,说不定还有荆棘。于是,把行成人礼称之为“出花园”,这是从字面上解释,是从人生的经验总结而来,也无不可。


  孔夫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十五岁,古人叫“成童”,孔子说他到这个年龄立志要做学问。美国法律规定,十六岁以上可以开车、喝酒,脱离父母,搬出去住,这是他们的“成童”。从古到今,从东到西,对十五岁这个特定年龄都有特殊意义。也说明潮人为什么要“出花园”,而又那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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