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
[导读]10日,吉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7月1日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求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进行实名登记。
吉和7月10道
7月10日,吉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7月1日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求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进行实名登记。
登记信息有50项包括月薪要求等
据悉,7月1日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求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进行实名登记。
登记范围:有就业意愿的2013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本省户籍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范围。
所需材料:办理实名登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吉林省户籍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如低保家庭大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残疾人证等)。
登记内容:我省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邮箱、常住地址、档案存放单位、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就业服务需求、求职职位名称、月薪要求、享受*策类型等共50项。
我省将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要建立一站式登记服务窗口,设专人专职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的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
据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将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对有求职意愿的,进行求职登记;对有登记失业意愿的,进行失业登记;对已经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对接受服务和享受*策的,要记录其接受服务和享受*策情况。并将信息同步录入实名制信息库。
各地将跟踪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况
我省各地将按照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地所辖区域进行跟踪管理,要建立健全定期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其就业失业状况,根据需求提供就业服务。对已经就业的,办理就业信息录入;对接受服务和享受*策扶持的,要记录其接受服务和享受*策情况,实现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省里将在2013年9月底前,将教育部门提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导入实名制信息库,根据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进行分发,由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对其进行跟踪服务,并对毕业生实名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
(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