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揭阳海事局、粤东航道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港口经营秩序,解决老旧码头港口经营资质等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老旧码头港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交港口字〔〕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揭阳港老旧码头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年1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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