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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2/27 18:02:00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挖彻查犯罪,除恶务尽,广东省公安厅、阳江、揭阳、佛山等公安机关发布通告,向社会征集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

关于征集

陈两武等人涉黑恶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深圳、揭阳市公安局依法打掉以陈两武、陈四文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经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长期盘踞深圳、揭阳市,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和政治生态。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遭受过该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被害人及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证据。对于检举揭发人员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于包庇和纵容该犯罪团伙、参与该团伙犯罪的有关人员,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凡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对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该犯罪团伙的违法资金、收益的,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主动上缴涉案资金和收益。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于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问题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将按照《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五、举报方式

举报

-;

-;

1990270、18613077(张警官)

广东省公安厅

年7月27日

附陈两武、陈四文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相关犯罪嫌疑人照片。

关于检举揭发

以李丰健为首的涉黑恶团伙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阳江市公安机关近期打掉以李丰健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为彻底查清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和充当该团伙“保护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的成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凡是为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实施窝藏、包庇,或者帮助洗钱和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犯罪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凡是为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清形势,立即到纪委监委或公安机关讲明问题。对于拒不投案自首的“保护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凡受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侵害的人民群众,请积极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更彻底地严惩该涉黑恶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四、欢迎知悉相关情况的人民群众,通过口头、电话、邮寄、亲临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李丰健涉黑恶犯罪团伙以及充当该组织“保护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按照《阳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

梁警官:

苏警官:

杨警官:

/—

举报信箱: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阳江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始兴北路22号,阳江市阳东分局扫黑办(收)

邮编:

电子邮箱:

yjsh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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