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学院尼众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由广东省佛教协会主办,陆丰市定光寺承办,以学修并重为一体的汉语系高等佛教院校。学院设有预科班、本科班、律学班和研究班(教理研究班、律学研究班、净土研究班以及天台研究班)。
学院设在广东省陆丰市清云山定光寺内。定光寺座落于陆丰市清云山的半山腰,建于明崇祯四年(公元年),至今已有三百九十年的历史,总占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寺院依山而建,青山环绕。建筑主要以中轴线为主,如天王殿、大雄宝殿、紫竹林等主要殿堂依次分布在中轴线上,两旁宿舍楼等相互对称,层次分明,布局严谨。寺院建筑规模雄伟,回廊相连,景色幽雅,清净庄严,享有“岭南一枝独秀”之美誉。
学院的前身是年创建的“定光寺僧伽培训班”,是经广东省宗教事务局和广东省佛教协会批准,由定光寺老方丈宏慧长老与闽南佛学院老院长妙湛长老携手创办。年4月,经广东省宗教事务局和广东省佛教协会批准,定光寺开办初级佛学院,名称为“陆丰市定光寺佛学院”。年6月,经批准,提升为“广东尼众佛学院”,由广东省佛教协会和陆丰市定光寺共同主办,并恭请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题字。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司长吕晋光前往学院考察,对学院的办学成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年,经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广东省佛教协会批准,学院开设研究班。因此,学院的办学层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也填补了广东省无单一尼众高等佛教院校的空白。年7月,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正式命名为“广东佛学院尼众学院”。
定光寺住持达理法师任院长,统管学院工作。其下分设教务处、教导处、总务处等机构,具体分管学院的各项事务。院务管理规范,教学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学院硬件设施完备,已有教学楼、教学多功能厅、宿舍楼、藏经楼、念佛堂、禅堂、图书馆、研究生综合大楼等教学建筑群;刊物有《清云法雨》以及历届本科生、研究生的论文集等。学院图书馆的藏书有八万余册,经典藏书丰富,可以满足学院师生的借阅和研修。学院的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丛林实修条件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道心坚固。全校师生和合共住,诵戒布萨,如法安居,上殿过堂,诵经坐禅,念佛共修,行住坐卧,威仪庠序。
学院以“爱国爱教、学修并重”为宗旨,以“信解行证”为院训,以“学修一体化、生活丛林化”为办学方针,坚持“以学修为根本,八宗并重,五明兼顾”的教学模式,通过学修实践和学术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培养爱国爱教,解行相应,品学兼优,具足正知正信的新时代综合型佛教僧才。
学院每年实行常态化招生,欢迎全国各地僧青年踊跃报考。
01招生名额预科班30名
本科班30名
律学班30名
02学制预科班二年
本科班四年
律学班四年
03课程设置1.佛学课
预科班:印度佛教史、沙弥尼教育、劝发菩提心文、二时课诵、佛法概论、八识规矩颂、高僧传选读、百法明门论、梵呗等。
本科班:唯识三十颂、中国佛教史、俱舍论、阿含经选读、六祖坛经、天台四教仪、禅学史、因明学、律学、中观论、维摩诘经、解深密经、法华经、楞严经、摄大乘论等。
律学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羯磨疏、四分律戒本疏、拾毗尼义钞、比丘尼钞、经论、高僧传等;
2.文化课
爱国主义教程、宗教*策与法规、法律基础、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通史、世界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宗教学概论、外语、中国文化概论、写作、书画、计算机等。
04报考条件及考试要求预科本科
1.在寺院出家一年以上女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严持戒律,熟悉五堂功课。
2.年龄在18至36周岁,无婚恋关系。报考预科者应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本科者应具有高中毕业或佛学院预科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及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律学: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历史清白,信仰虔诚,严持戒律,熟悉四分比丘尼戒本和菩萨戒本,及五堂功课的比丘尼。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残(隐)疾及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任何不良嗜好。
3.年龄在20至38周岁之间。无婚史及恋爱关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佛学院同等毕业学历。
05报名时间年2月1日起至7月5日截止。
06报名手续1.符合报考条件者,见到招生简章后,写信、电话索取报考登记表,也可登录广东佛学院尼众学院网站或
1.学院为学员统一提供免费食宿,每月发给一定生活费。
2.学院为学员统一办理医疗保险,特殊困难者学院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3.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国家给予的半价优待票。
4.在校学习期间,除父母师长病危外,一律不予请假。
5.教科书统一由学校发放。
08退学处理1.入学时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予以退学。
2.入学后,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或患传染病、精神病,或发现有不良嗜好及事假一个月以上者,予以退学。
3.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违犯学院规章制度者,予以退学。
4.凡是退学者,一律退回原推荐单位。
09毕业去向1.学员毕业后,原则上统一回推荐单位。
2.由学院选留继续深造或工作。
3.向所需用人单位推荐。
10联系方式及地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