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拥护*的路线、方针、*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合法、诚信和非营利性的原则,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或丰富的人生经验,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智慧、技能等自愿为妇女群众提供服务;参加服务妇女儿童志愿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保证服务质量;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志愿在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普宁站)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志愿者不得以本服务站或本服务站资源者的名义参与违反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
2
有一定的教育、法律、心理学、医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或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有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3
有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4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热情,能吃苦耐劳,服从志愿者工作的统一安排,能持续参加法律宣传、热线咨询、家庭教育、个案跟踪、婚姻家庭咨询、心理咨询、宣传授课、援助、培训、外展服务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
志愿者服务内容
1
参与市妇联开展的各种普法宣传和妇女儿童维权活动。
2
参与接待各类来电、来信、来访,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3
参与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4
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推动解决等工作。5
参与市妇联督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妇女儿童维权案件。6
根据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需要,配合市妇联开展其他相关志愿服务。
三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
享有参加本服务站组织的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和教育培训活动。2
请求本服务站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3
对本服务站志愿者的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
有自愿加入或者退出的权利。
四
报名时间
1
年5月14日--30日
五
报名方式
1
在自荐基础上,结合单位或社区(村)推荐;欢迎热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爱心人士踊跃报名。2
有意者请填写《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普宁站)志愿者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市妇联权益部,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一寸头像的电子版,身份证和学历、相关专业资格证复印件。
3
志愿者必须经过报名申请、登记造册、经市妇联按程序审核批准加入本服务站志愿者队伍。
联系人:钟夏怡电话?:-邮箱??:pnfulian.